【高中補考考試特別規定】

1.補考學生攜帶學生證或附有照片之有效證件應試服裝要求按照上學日規定。未依規定者,不准其應考

2.考生遲到超過 20 分鐘不得入場,考試未滿 30 分鐘不得提早繳卷。 

3.將學生證(或有效證件)放在桌子右上角,並依排定的座位就坐,以利監考教師點名。

4.部份科目採電腦閱卷請同學務必攜帶2B鉛筆應考。

5、非選擇答案卷除非特殊規定,請使用黑色墨水筆作答

6.禁止使用電子計算機、手機、智慧型穿戴產品通訊器材計算紙

7.錯交試卷、卡或將試卷、卡攜出教室外,以致試卷、卡遺失者按考試舞弊查處。

8.補考為正式考試,作弊考卷零分記過處分,並不得參加大學繁星推薦

9.本表未詳列者,依本校試場規則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