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補考考試特別規定】
1.補考學生應攜帶學生證或附有照片之有效證件應試,服裝要求按照上學日規定。未依規定者,不准其應考。
2.考生遲到超過 20 分鐘不得入場,考試未滿 30 分鐘不得提早繳卷。
3.將學生證(或有效證件)放在桌子右上角,並依排定的座位就坐,以利監考教師點名。
4.部份科目採電腦閱卷,請同學務必攜帶2B鉛筆應考。
5、非選擇答案卷除非特殊規定,請使用黑色墨水筆作答
6.禁止使用電子計算機、手機、智慧型穿戴產品等通訊器材及計算紙。
7.錯交試卷、卡或將試卷、卡攜出教室外,以致試卷、卡遺失者按考試舞弊查處。
8.補考為正式考試,作弊考卷零分記過處分,並不得參加大學繁星推薦。
9.本表未詳列者,依本校試場規則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