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立台西國民中學課程評鑑實施計畫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實施要點。
府教學二字第1062409990號函修訂
二、目的:
落實九年一貫課程之精神,研討課程發展委員會的運作方式與任務之適切性;檢討學年或學期課程計畫涵蓋內容與範圍之適切性;檢討各領域或科目的課程實施成效及學生學習成果,以改進課程計畫,提昇學習成效,達成學校願景。
三、評鑑的範圍與內容
課程結構方面:
1. 課程發展委員會之運作方式。
2. 基本教學節數與科目之適切性。
3. 彈性教學節數的時數與運作方式。
4. 教師任課時數之適切性。
課程計畫方面:
1. 學期課程計畫之完整性。
2. 主題統整課程之適切性。
3. 教材或教科書「選」、「編」之適切性。
4. 教學評量方法之適切性。
5. 學校活動配合之適切性。
6. 領域內縱向連貫的適切性。
7. 六大議題融入之適切性。
8. 活化~合作學習教學之適切性。
課程實施成效方面:
1. 各領域科目課程與教學活動實施過程。
2. 教師專業認知與投入。
3. 學生的學習成效。
4. 學校活動的實施成效。
四、評鑑人員:
1. 校長
2. 各處室主任
3. 教學組長
4. 各學習領域召集人
5. 家長會代表一人
6. 由校內具教師專業評鑑初級資格的老師組成評鑑諮詢團隊
7. 依需要外聘專家學者參與指導
8. 教師自評
五、評鑑方式:
1. 訪問相關人員。
2. 觀察學校教育活動。
3. 教學現場回饋觀察。
4. 問卷、評鑑表之填寫。
5. 書面資料檢核(教師教學檔案、學生學習檔案)。
六、實施時間:
1.形成性評鑑:學期中,隨時評鑑。
2.總結性評鑑:每年一月、六月。
七、本計畫經課程發展委員會議通過後,陳請 校長核可後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