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師借用設備時請至教務處填寫借用單,使用後請恢復原樣,如有運作不正常情形應儘快反應給設備組。
2.設備、軟體借用期間其安全與維護由借用人負責,如有未盡善良使用者之責而損壞或遺失器材,由借用人負責該器材修護或賠償之全責,且必須照規定日期歸還,逾期未還紀錄達二次(含)者,該學期不得再借用。
3.借用前可先行來電詢問(2114嚴永珅),如當下無法借用,可先行預定借用日期.
4.借用、歸還設備請依下列流程:
教學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