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導師為訓導之重心,分層負責;藉奏事功。
以學生全部生活為訓導之對象,著重四維八德與校訓之實踐。
注重學生自我教育,以養成其自強不息之精神及優良之校風。
以團體訓練與個別輔導並重,多作積極之陶治, 少用消極之制裁。
養成學生自尊心及榮譽感。
加強學校與學生家庭之聯繫以擴大輔導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