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校家長會110年10月18日常務委員會議決議,成立此安心就學獎助學金。
二、此安心就學獎助學金由當年度家長會常委組成審查委員會審議,由本校輔導主任擔任執行秘書。
三、本安心就學獎助學金之經費來源由本校109~110學年度家長會將當年度家長會結餘25300元作為基金主要來源,並
存入家長會專戶中。
四、本獎助學金主要作為本校具有低收、中低收及實際清寒(須接受家訪)身分學生,獎勵其認真向學,努力有成。
五、申請資格:
1、具有當年低收、中低收及實際清寒(須接受家訪)身分學生
2、當年度段考成績計算:
每次段考領域校排1-50名頒發獎助學金2500元,51-100名頒發獎助學金2000元,101~150名頒發1500元獎助學
金,151~200名頒發1000元獎助學金,201~250名頒發500元助學金。
3、輔導室將於段考後,針對符合身分學生,計算段考成績,符合條件學生,協助申請,並安排時間由家長會長頒發
獎助學金。
4、受助學生有以下情事之一者,喪失資格,將停發此助學金
(1)受領獎助生在學期間受校方記警告(含)以上之處分者。
(2)未將受助金用於正當用途,例如用來染髮、打電動、夾娃娃、或恣意揮霍,一經查證屬實者。
(3)服裝儀容不整,品行不佳者。
(4)為利導師班級經營,當導師發現受助學生不禮貌、頂撞師長、且取消助學金不影響生活者,得建議取消。
六、辦理時間:每次段考成績公告後一周完成。
七、此辦法經家長會常委會審議通過後,公告實施,修改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