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輔導工作計畫重要說明及文件下載
申請時間:
112年10月20日至112年12月22日
申請方式:
1、掛號郵寄至:80201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116號.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南區大專校院學生輔導工作協調諮詢中心
2、郵寄內容:備文(受文者: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完整計畫書、用印後經費申請表正本各1份
3、另請Email電子檔(含EXCEL檔、WORD檔)至本中心信箱:nz@mail.nknu.edu.tw
補助及自籌經費:
I.
1、校園宣導活動:每案計畫以 4萬 為原則,至少 自籌經費 5%
2、輔導人員專業研習:每案計畫以 10 萬 為原則,至少 自籌經費 5%
II.
各校至多可於「輔導人員專業研習」及「校園宣導活動」,各申請一案。
計畫時程:
113年3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
辦理內容:
請依據「教育部113年度補助大專校院辦理輔導工作計畫項目表」(附件一)、「補助計畫撰寫暨經費編列檢核表(附件3)」規劃
112年度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輔導工作計畫重要說明及文件下載
申請時間:
112年1月01日至112年12月31日
申請方式:
1、掛號郵寄至:80201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116號.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南區大專校院學生輔導工作協調諮詢中心
2、郵寄內容:備文(受文者: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完整計畫書、用印後經費申請表正本各1份
3、另請Email電子檔(含EXCEL檔、WORD檔)至本中心信箱:nz@mail.nknu.edu.tw
補助及自籌經費
1、校園宣導活動:每案計畫以4萬為原則,至少 自籌經費 5%
2、輔導人員專業研習:每案計畫以 10 萬 為原則,至少 自籌經費 5%
3、每校以1案為原則。
計畫時程:
112年1月01日至112年12月31日
辦理內容:
請依據「教育部111年度補助大專校院辦理輔導工作計畫」
其他重要說明:
各位輔導主管及夥伴您好:
南諮中心即日起受理團體督導計畫申請,以EMAIL申請,無須備文。
此次團體總經費為20萬元,補助項目為講座鐘點費及交通費,台東、澎湖及金門等縣市學校可補助住宿費。
因受限於經費預算,軍警院校及分校區之學校此次不予補助。
實踐高雄校區,真理大學台南校區,康寧大學台南校區,長庚科大嘉義校區如有需要請回歸校本部所屬各區協調諮詢中心。
申請注意事項如下:
(1) 核銷機制為撥款,故請各校絕對不可以代墊經費。
(2) 交通費計程車不予補助。
(3) 得補助住宿費區域為澎湖、金門、臺東,若同時申請交通費補助,請勿與高鐵票一同編列。
(4) 高鐵票或住宿證明及簽到表需於活動完15天內寄回,以利辦理核銷事宜。
(5) 此次計畫申請以先到先審制,由本中心進行初審,後交由工作小組委員複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