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原則
借用原則:本系教室提供本系師生優先使用(若系上有會議則由以系辦優先使用)。
非原排課時間使用教室,均需進行借用手續(如補課、調課、開班會、讀書會等)。
借用前請先查詢該時段是否為空教室(查詢方式:教務系統或本系課表),若已為排課教室還提出申請,將不予另行通知。
辦理登記方式:請填寫教室線上申請表單(預計使用日期的至少前三個工作天進行申請,不包含借用當日、使用當日與列假日 )。
借用整個學期者,請先填寫第一次使用日期,再勾選「是」使用整個學期選項;借用多次但非整個學期者,若均為同時段同教室,則可在備註進行說明即可,不需要分次填答。
如借用成功,將直接顯示在月曆上不另行通知(請自行參閱右上方「教室借用情形」)。
借用查詢會隨借用時間異動保持更新,如有誤,請電洽系辦更改。
借用人使用完畢後請將電燈、冷氣、電腦、投影機、門窗等關閉,並將所使用之設備歸位以及將場地恢復原狀,並請準時歸還鑰匙,若未做到將列入黑名單且無法使用冷氣。借用期間教室內財產或場地若有損壞或遺失,需由教室使用者共同賠償。
晚上借用/超過下班時間未歸還者/假日借用者,請於下一個工作日上午8點準時歸還鑰匙。
自110學年度起,中午12:00至下午13:00為休息時間,不提供任何行政服務,借用歸還鑰匙請避開以上時段。
若有問題請撥打分機2614。
分頁供查詢借用時間,以免重複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