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鑑計畫書

本校中等學校類科之受評類別為「準自評」,自我評鑑實施計畫於109年5月經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審核通過。

核定通過公文「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中華民國109年6月23日高評字第1091000816號函


00-銘傳大學師資培育自我評鑑實施計畫_1090513_印刷1090623核定通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