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三民區正興國民小學

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實施計畫

高雄市三民區正興國民小學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實施計畫

經本校110年5月19日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課程發展委員會議決議通過

經本校111年8月25日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課程發展委員會議決議通過

壹、依據:

一、依據教育部103年11月28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30135678A號令頒「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

二、依據高雄市教育局111年8月9日高市教中字第11135820600號修訂之「國民中小學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表件」

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民中學與國民小學實施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參考原則。

四、高雄市國民中小學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操作參考流程。

貳、目的:

一、藉由共同備課、觀課與專業回饋,精進本校教學團隊每一位成員之課程與教學、多元評量及班級經營之專業能力。

二、藉由共同備課之社群運作,深化本校團隊合作、同儕專業對話之文化。

三、藉由公開授課相關活動,促進本校親師生之良性互動。

參、實施對象:

一、本校校長、專任教師、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代理代課教師為授課人員。

二、本校兼任教師及聘期不足三個月之代課、代理教師有意願公開授課者,視同授課人員。(108學年起,專任教師進行公開授課者採與課綱同步逐年實施。)

肆、實施方式:

一、 公開授課時間,每次以1節為原則,並得視課程需要增加節數。

二、 共備人員至少3人,觀課人員以至少1位校內教師觀課為原則。 

三、 學校應定期邀請家長參與教師公開授課或其他課程及教學相關活動。

四、 校內公開授課得結合以下方式辦理:

伍、相關行政事項:

一、安排公開授課:授課人員授課人員參考參考教務處規劃時段教務處規劃時段,分別於第一學期於,分別於第一學期於九九月月十五十五日前、第二學期於日前、第二學期於三三月月十十日前提交日前提交「公開授課時間規劃表」(附錄「公開授課時間規劃表」(附錄11))至至教務處,教務處,教務處彙整後於教務處彙整後於每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內公告於學校網頁每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內公告於學校網頁。。

註:若授課人員規劃時段衝突,教務處得進行協調。註:若授課人員規劃時段衝突,教務處得進行協調。

二、完成公開授課之授課人員,得檢具參與共同備課、接受教學觀察及專業完成公開授課之授課人員,得檢具參與共同備課、接受教學觀察及專業回饋紀錄,由學校核給研習時數證明;觀課人員得檢具參與共同備課、回饋紀錄,由學校核給研習時數證明;觀課人員得檢具參與共同備課、教學觀察及所提供之專業回饋紀錄,由學校教學觀察及所提供之專業回饋紀錄,由學校學期末前學期末前核給研習時數證核給研習時數證明。明。

三、教務處於公開授課後教務處於公開授課後33週內向授課人員收回相關表件。週內向授課人員收回相關表件。(附錄3、附錄4〈自選〉、附錄5)

陸、公開授課實施流程:

一、 共同備課:授課人員應於公開授課前,與觀課人員於專業學習社群、教學研究會、年級或年段會議時,針對學生先前的學習表現與教師教學觀察的內容進行專業對話,並由授課人員完成共同備課紀錄表(參考附錄3)。

二、 教學觀察:教學觀察前授課人員應提醒公開授課倫理與重點(參考附錄2),並提出教學活動設計或教學媒體,供觀課人員參考;學校得提供觀課人員教學觀察紀錄表(參考附錄4-1~4-9),以利教學觀察中進行活動記錄,完成觀課紀錄表送教務處存查,並由學校核給研習時數證明。

三、 專業回饋:由授課人員及觀課人員於公開授課後三日內,就該公開授課之學生課堂學習情形及教學觀察結果,進行研討,並由授課人員完成專業回饋紀錄表,會議紀錄送教務處存查,並由學校核給研習時數證明(參考附錄5)。

柒、家長、校外教師:

一、專業增能:應參與由各校或家長團體所舉辦的公開授課研習知能研習,使公開授課的對話更聚焦及更有教育意涵。

二、參與公開授課:

(一)由學校公告之全校教師公開授課時間規劃表,得知可參加之公開授課場次。

(二)應事先(公開授課說明會三天前)向教務處報名成為觀課人員(附錄6)。

(三)應全程參與公開授課說明會(說課)、觀課、專業回饋分享會(議課)。

(四)家長、校外教師應遵守本校公開授課觀課規則。

三、繳交紀錄:應於觀議課後三週內完成「觀課紀錄表」交予教務處,並由教務處提供副本一份給該授課人員。

捌、本計畫經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