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篩選測驗篩選出學習低成就學生,由學習扶助教師依據個別學生測驗結果報告,針對學生學習弱點,及早即時提供其所需學習扶助資源,協助學生完成國語文、數學及英語文等基礎學科基本學習內容程度之學力奠基。
為了解學生是否具備當年級之基礎學科基本學習內容程度之學力,故運用科技化評量來檢測,測驗結束後將產出學生個人測驗結果報告,供老師了解學生學習弱點,以及早即時提供其所需學習扶助資源。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習扶助作業要點」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習扶助作業要點注意事項」辦理。該二項法規可至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扶助資源平臺或科技化評量系統查詢下載。
為了解學生是否具備當年級之基礎學科基本學習內容程度之學力,故運用科技化評量來檢測,測驗結束後將產出學生個人測驗結果報告,供老師了解學生學習弱點,以及早即時提供其所需學習扶助資源,協助學生完成學力奠基。
測驗名單可由導師或基礎學科之科任教師評估學生學習表現後提報,或由學校承辦人參照學校學期評量結果提報參與測驗。
學習扶助篩選測驗未通過或經學校學習輔導小組會議認定應接受學習扶助之學生。
學生一旦進入個案,則無法任意刪除,應進行追蹤輔導,若具備結案因素者,經學校學習輔導小組會議決議後,可予以結案。未結案之個案學生,學校應配合各次測驗持續安排學生參加測驗,以利長期追蹤輔導。
依據學習扶助作業要點及注意事項相關規定,個案學生具下列因素者,經學校學習輔導小組會議決議後,應於【學生資料管理】登錄結案:
(1)通過次一學年度之篩選測驗,且經學習輔導小組評估可穩定回歸原班學習進度者。
(2)其他因素:長期請假、中輟、死亡或特殊安置等情形者。
(3)身心障礙之個案學生畢業後就讀特殊學校者。
※以進步因素結案者,請勿於測驗期間進行操作,以免影響已達成之提報率或施測率。
在「個案名單」的學生才能提供網路填報系統加入開班名單。通過測驗或未參加測驗的學生,若有入班輔導需求,請確認學生資料無誤後,將其手動轉入個案,惟該類學生不得超過全校各科目總受輔人數之百分之三十五。
成長測驗時間為每學年第一學期期末。
篩選測驗時間為每學年第二學期期末。
七年級以上:設定在篩選/成長測驗的60%答對率為通過標準。
(1)作答意願低,未認真答題。
(2)學生識字或讀題有困難,無法作答。
(3)學生實際的學習狀況,嚴重落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