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國中暑期活動注意事項

2019年07月01日至0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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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闖關遊戲方式,引導學生運用教育雲不同的資源與服務,認識臺灣各地的人文風情與觀光慶典等本土多元面貌,完成闖關者有機會抽中豐富獎品。

學習「Fun學王」微課程單元及完成主題任務,累積金幣及能量點數,依活動期間累計數量達一定門檻,即可取得抽獎資格。

生教組提醒假期間三大原則:

一、安全原則:

請遵循上述指導辦法進行各項活動,出入注意安全。

二、健康原則:

注意飲食、作息正常,從事合宜的休閒活動。個人由外而內皆以健康原則考量,請愛惜父母給予髮膚,不宜從事如下行為:頭髮染燙、穿打耳洞、化妝過度、刺青、抽菸、喝酒……等傷害健康,甚至違法的行為。

三、禮貌原則:

請愛惜校譽,注意個人榮譽感,記得家庭給予的教育,在公共場合注意禮貌、禮讓原則,毋大聲喧嘩或蓄意滋事,若遇他人無禮對待,可依暑期活動指導辦法第五點,盡快尋求協助。


以上三點如有違規事宜,於假期後,請至生教組加強生活教育,並視情節給予懲處。

(生教組聯絡電話:04-8358382-320)

●05教育部「反毒宣導」

戲水三不原則:

(1)危險水域不戲水。

(2)酒後飯飽不戲水。

(3)無救生員處不戲水。

戲水三要原則:

(1)戲水要充分暖身。

(2)戲水要同伴在旁。

(3)戲水要量力而為。

消防局製作「防溺總動員」APP,內含各項功能如下,請學校於相關校園宣導時可推廣使用(持Android系統手機至Play商店下載):

(一)潮汐時刻。

(二)即時雨量。

(三)曾發生溺水事故水域。

(四)附近救生工具。

(五)影片宣導。

(六)問答測驗。

●07教育部宣導旅外安全應注意事項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6月28日臺教文(三)字第1070087055號函辦理。

二、暑假為學生出國留遊學及旅遊旺季,鑒於近來世界各地時有天災或恐怖攻擊發生,請加強宣導即將出國

或已在海外之學生,務必注意安全。

三、請參考以下建議,提醒學生提高自我防護意識:

(一)行程開始前:

1、預留充裕時間,瞭解當地國簽證種類及規定,並申請符合目的之合適簽證出入各國,以免觸法。

2、出國前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www.boca.gov.tw)完成「出國登錄」,倘發生重大災變或有其他緊急事故時,

外館可依據登錄資料,即時聯繫國人或其親友,提供必要協助。

3、避免前往外交部發布國外旅遊黃、橙及紅色警示之國家或地區旅遊。

4、各國安檢措施趨嚴,應隨時注意交通狀況資訊,提早及預留充足之交通及機場通關檢查時間,以免延誤行程;

各國大型商家、大眾運輸系統等營運方式及時間可能隨時應當局要求而調整,事前宜洽當地觀光或交通機構查詢最新狀況。

(二)行程開始後:

1、隨時注意周遭環境變化,倘當地治安不佳或發生危安事件,儘量結伴同行避免獨自外出,縮短在公共場所及人潮聚集

地點的逗留時間。

2、隨身攜帶護照等身分證明文件,配合當地治安單位進行安檢措施時主動出示。

3、發生緊急狀況時,聽從當地維安人員之指揮進行避難。

4、旅外期間隨時與家人或朋友保持聯繫,倘當地發生緊急狀況時,應儘速向家屬通報個人平安。

5、我留遊學生在外時,如需急難救助請儘速與我當地駐外館處或教育組聯繫,或請在臺家屬通報外交部「旅外國人緊急服務

專線」0800-085-095,以便獲得必要協助。我當地駐外館處聯繫資訊請至外交部上述網站點選駐外館處通訊錄查詢;

教育組聯繫資訊請上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留遊學安全專區內緊急聯絡資訊查詢。

(三)另為避免我國青年學生於海外留遊學期間,因法治觀念或自我保護意識不足,致誤涉不法之情事,造成海外體驗

學習之安全疑慮,請各校強化法治教育,加強宣導毒品防制,以建立學生正確法治觀念,使其能在具備正確認知

及安全環境下至國外體驗學習,以保障自身權益與安全。

特別宣導

一、網路沉迷防制及網路犯罪預防:

(一) 請家長注意孩子的上網時間及行為並慎選電子遊戲,避免產生價值錯亂,更須與孩子共同制訂上網公約及培養正確的網路使用態度與習慣。

(二) 請家長注意孩子是否有跟同學交換遊戲帳號與密碼的行為?近來發現多起學子網路違法事件起於交易帳號、盜用帳號等糾紛,請家長能在學生使用網路遊戲時,特別關心並了解其遊戲情形。


二、藥物濫用防制:

近年有不法份子將毒品以飲品隨身包(如咖啡包、奶茶包等)或休閒食品 (如糖果、速食麵等)包裝,及運用網際網路引誘青少年集體轟趴嗑藥等案件逐漸增加,集體濫用迷幻藥恐肇生危險性行為,增加感染性病及愛滋病機率,嚴重影響學生身心健康,同時也牽累吸毒者家庭經濟,影響個人前途與社會治安,毒品危害深遠不可不慎務必請家長關心學生,於假期間應讓孩子保持正常及規律之生活作息,切勿受同儕及校外人士引誘、慫恿而好奇嘗試。倘不幸誤觸毒品,請與學校師長聯繫尋求協助或電洽各縣市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諮詢。

(戒毒免費專線電話:0800-770-885)


三、菸害防制:請家長充分配合,以維護學子身心健全發展。

(一)菸害防制法規定:未滿18 歲者不得吸菸、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18 歲者。

(二) 菸害防制法修訂後:孕婦納入不得吸菸之範圍,並禁止任何人提供菸品給青少年,違者處以新台幣1至5萬元罰鍰,對吸菸青少年並將施以戒菸教育。


四、學生發生意外事件之通報與聯繫管道:

學生於假期間發生各類意外事件,可運用校園安全聯繫電話04-8358382-147請求協助。學校獲知學生發生意外事件時,將依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遇緊急重大事件或需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協處之事件,必須於 2 小時內透過校園事件即時通報網實施通報,惟情況緊迫或須協助事件應先行以電話通報教育部校安中心,校安中心有 專 責 值 勤 人 員 實 施 24 小 時 服 務 。

專 線 電 話 : (02)33437855 、 33437856,傳真:(02)33437920。


五、遊戲用槍規範: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9月1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60102810號函辦理。基於遊戲用槍購得容易,若使用不當易造成傷害,學校基於學生安全維護及減少學生因使用遊戲用槍不當造成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