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學生事務處事務、擬定學務工作計畫、召開或出席學務會議及輔導本處各組應辦事項。
◆ 籌辦各項慶典活動
◆ 處理重大偶發事件
◆ 視導學生社團活動上課情形
◆ 檢閱導護日誌
◆ 辦理永續校園與環境教育(學務主辦,教務、總務、輔導各處組依分工協辦)
◆ 辦理校外參觀教學活動(含畢業参訪學習)(學務主辦,教務、總務、輔導各處組依分工協辦)
◆ 編組危機處理小組
◆ 其他各項有關學務及交辦事項
◆連絡電話:03-3922797,分機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