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繁星計畫入學管道說明:
全程就讀本校職業類科或綜高職業學程學生,5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在該科組前20%以內者。
由學校審議推薦8名學生,採書審比序。各科技校院僅能錄取同一高級職業學校學生至多1名。
繁星計畫錄取生無論是否放棄,都不能再參加四技二專推薦甄選招生管道(第3種管道)。
繁星計畫錄取生未辦理放棄手續者,不能參加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
四技二專日間部及進修部聯合登記分發。
2.技優入學管道說明:(不需統測成績)
保送:凡取得認可之國際技能競賽優勝者與全國技能競賽及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各類科學生技能競賽
前3名獎項者,至多可選填50個志願,由招生委員會依獲獎種類、名次及志願分發。
甄審:凡取得認 可之競賽獲獎者或持有乙級以上技術士證者,可選填5個志願,
並參加各校之指定項目甄審。
同時符合保送與甄審資格者,均可報名,但僅能擇一報到。
3.甄選入學管道說明:
本校職業類科、綜高專門學程、綜高學術學程通過特定學分門檻之學生,
採計統測成績(級分計算)、在校各項表現成績,採兩階段方式進行,最多可選填3個志願。
第一階段成績採計:以統一入學測驗成績(換算級分)篩選人數進入第二階段。
第二階段成績採計:第一階段通過者,再依各校系科組指定項目甄試,依統測成績、
指定項目甄試成績、在校成績、證照加分、實務專題等核算總成績。
4.登記分發入學管道說明:
依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考試成績加權換算之總成績進行排序與分發。
依考試科目為國、英、數、專一、專二共計五科,配分比重為1:1:1:2:2,考生可選填199志願,
自行繳費並上網選填志願。
5.備註:
除上述管道之外,還有以下幾種管道
夜間部登記分發:依統測成績現場撕榜單
大學甄選入學:個人申請:須採計學測成績
軍校、警察學校:另外獨立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