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 口 康 橋 國 際 學 校 中 學 部 家 長 會 網 站
㇐、 本會以維護家長參與學校事務權利,保障學生學習與受教權,增進家長與學校聯繫,共謀優質教育環境為目的。
二、 本校包含高中及附設國中、國小,但本會會務範圍為高中與附設國中,故高國中家長皆為會員,所稱之家長為學生之法定代理人。
㇐、 維護學生學習權及受教育權。
二、 協助學校教學及輔導活動。
三、 依法規推選代表、出席校務會議、教師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教評會)等會議及參與其他教育事務。
四、 協助改善學校設備。
五、 促進家長、教師、行政人員之間相互瞭解與及和諧關係。
六、 協助學校處理重大偶發事件。
七、 參與學校教育品質提升之相關活動。
八、 其他有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