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 112 年 09 月 21 日校務會議修訂
OS063新北市康橋高級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辦法補充規定-V.2
明定成績繳交、登錄、檢核與學生成績預警等事項。
1.學生學業成績評量資料處理作業要點
2.學習領域成績預警暨補考通知單(空白範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