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霧峰區光正國小「母語日」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教育部頒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推動臺灣母語日活動實施要點。

 (二)教育部公布之「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語文領域綱要」。

二、目的:

 (一)營造說母語環境,使學習融入生活中,增進師生說流利母語的能力。

 (二)使全體師生充分了解鄉土語言文化之美與內涵。

三、實施對象:全校師生。

四、實施時間:

 (一)訂定每週二為「學校母語日」。

 (二)教師配合鄉土課程進行母語教學。

 (三)配合其他領域教學與下課時間,進行母語隨機教學。

五、實施原則

 (一)生活化原則:與日常生活相結合。

 (二)正常化原則:以不影響正常教學的情況下進行。

 (三)活潑化原則:透過生動活潑的教學方式,提昇學生說母語的興趣。

 (四)情境化原則:布置校園學習情境,讓學生在氛圍下說母語。

 (五)勵化原則:鼓勵學生開口說母語,養成學生說母語的習慣。

六、實施要點:

 (一)成立「母語日教學推動小組」。

 (二)母語日當天下課時間及日常生活對話、打招呼、接待客人盡量以母語應對。

 (三)於學生朝會時間或師長報告時,可以運用國語和母語交談,增進學生學習興 趣。

 (四)除國語、英語教學外,在不影響教學情況下,可盡量以母語進行交談。

 (五)晨間的音樂播放,可選播鄉土民謠等音樂以營造學習母語的愉悅情境。

 (六)辦理母語之學藝競賽,如演講、朗讀、說故事比賽等,培養學生對母語之欣賞 能力。

 (七)利用週三進修辦理母語教學研習。

 (八)文化走廊設置本土語文專區、各班教室配合情境佈置,並定期更新。

 (九)落實每週之母語教學,並能將母語融入各科教學中。

 (十)鼓勵學生在家多與家人以母語交談。

 (十一)設立母語教學網站,提供教學資訊與網站連結,供師生蒐尋資料。

七、預期成效:

 (一)透過母語教學,使學生在生活中能正確使用母語來進行溝通。

 (二)透過母語教學了解本土語言文化之美與內涵。

八、本計畫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