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規劃
課程規劃
一、設班方式:採集中編班方式授課。
二、專業課程:每週6至8節音樂專業課程。
(一)共同科目:音樂基本能力、音樂基本知識、音樂欣賞、音樂發表會、合奏、分部課程、合唱、音樂專題製作等。
(二)專長樂器:分樂器一對一個別教學。
項目為:
1.鍵盤樂器:鋼琴。
2.木管樂器:長笛、雙簧管、單簧管、薩克斯風。
3.銅管樂器:小號、長號、法國號、上低音號、低音號。
4.弦樂器: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
5.打擊樂器。
6.聲樂。
三、其他課程:因材施教做加深加廣、補強課程,以適應個別化學習者之需求。另配合市府活動、社區活動、校內活動、各項交流比賽等另安排相關的課程練習,給予學生一個磨練學習的機會及經驗。
音樂專業教學課程內容計畫
本校音樂班之學習節數規劃分為普通學科課程與音樂專業課程,經本校課程發展委員會議通過。
1.普通學科課程:
依據教育部頒訂課程綱要所訂相關學習內涵及所列領域節數排課,以班級為單位實施集中式教學。
2.音樂專業課程:
依據依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藝術才能班課程實施規範及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藝術才能專長領域課程綱要辦理。
課程節數規劃
專長領域課程開課及節數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