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學習扶助授課教師應備資料

學習扶助結報配合事項:

一、於課程結束後一週內,若已近期末結報則於課程結束時,請授課教師將「課程教學計畫」、「點名表」、「請假單」交回學照組。

二、各班請上傳 1 張呈現教學過程之相片至雲端硬碟https://reurl.cc/5pWDYq , 或Line傳送亦可。

三、表單電子檔下載:

            教學計畫格(word檔)

            請假單(word檔)

四、為申請教師學扶教學獎勵或學生進步獎勵需備佐證資料,請教師留存授課資料,並提醒學生留存課程資料(學習單、作業……)


📝請點選上圖參閱「規劃學習扶助課程計畫」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