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章程
本章程依据日新独立中学联课活动章则纲要制定之。
名称:田径队
2.1 本团体定名为【大山脚日新独立中学田径队】,简称为【田径队】
地址:Jit Sin (Independent) High School, Jalan Chee Bee Noor, 14000 Bukit Mertajam, Pulau Pinang
3.1 本会会址设于大山脚日新独立中学内。
宗旨:
4.1 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4.2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增强体质,发展运动素质
4.3 培养坚韧顽强,拼搏进取、集体主义的精神
会员资格:
5.1 凡对本团体有兴趣之在籍学生,应填写申请表格于指定日期内以校方规定办理手续。
5.2 凡经联课处安排之学生,可直接成为本会会员。
5.3 会员入会后除依法解散或因故离校而当然丧失资格者外,凡初一及初二有违反以下列各项情事者,得由理事会检具事实资料 后,给予除名:
5.3.1 违反本会宗旨者。
5.3.2 违反本校校规,其情节重大者。
5.3.3 违反本校联课处章则,其情节重大者。
5.3.4 行为失检,有损本会名誉者。
5.3.5 严重缺席本会所举办之活动或会议者。
5.4 依校规,仅有初一及初二会员允许转会或被开除会员籍,初三或以上有特殊情况者可向联科处提出申请。
5.5 会员入会后,除非获得首席指导老师及联课处批准,否则不得转换会员籍。
5.6 会员无论因何种理由丧失会员资格者,对其丧失会员身份以前应缴纳之会费或其他款项,仍应负清偿义务
6. 会员应尽之义务:
6.1 遵守本校校规。
6.2 遵守本校联课处章则。
6.3 遵守本会章程。
6.4 服从本会议决案。
6.5 缴纳会费。
6.6 尊重各会员间之权益。
6.7 出息联课活动。
6.8 参与本会所举办之各项活动,会议等。
6.9 互相合作,确保会务顺利进行。
6.10 依本章程有关文章所规定之其他各项义务。
7. 任期:
7.1团体/学会理事会委员之任期从每学年1月1日至新学年的12月31日。
8. 移交及宣誓就职典礼须知:
8.1本会现任执委与前任执委应常相联系, 以便了解本会之各项工作。
8.2 原任执委会将本会各项工作及活动数据, 如活动记录簿、文书簿、财政簿、存折、旗帜、本会印鉴、资产清单及其他有关件, 按联课处安排之时间进行办理移交及宣誓就职典礼。如未按规定办理者, 即给予停止一切活动, 并追究责任。
8.3 凡未参加联课处安排之宣誓就职典礼之理事会委员将视为不合法之执委。其不合法之执委不可代表本会执行或处理有关本会 的一切会务。
9. 登记:
9.1 本会改选完峻后, 原任执委, 应协助新任执委将改选结果按照规定填写【团体/学会执委名单】一份, 加盖本会印鉴, 并呈交予联课处归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