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章程
1.本章程依据日新独立中学联课活动指导纲要制定之。
2.名称:
2.1本团/会定名为「大山脚日新独立中学图书馆协会」,简称为「图书馆协会」。
3.地址:
3.1本会会址设于大山脚日新独立中学内。
4.宗旨:
4.1 推展各种活动计划以培养会员领导才能,陶治合群品德,增强服务能力,提高自治精神及树立优良校风。
4.2 提高协会会员及全校的阅读风气。
4.3 提高协会会员的办事能力。
4.4 重视及享受阅读的过程 。
5.会员资格:
5.1 凡对本学会或团体有兴趣之在籍学生,应填写申请表格于指定日期内依规定办理手续。
5.2 凡经联课活动处安排之学生,可直接成为本会会员。
6.会员应享有之权利:
6.1 出席会员大会。在开会时,依本会会议规则享有所规定之一切权利。
6.2 参与本会所举办各项活动。
6.3 选举与被选举。
6.4 依本章程有关条文中所规定之其他各项权利。
7.会员应尽之义务:
7.1 遵守本校校规。
7.2 遵守本校联课活动处章则。
7.3 遵守本会章程。
7.4 服从本会议决案。
7.5 缴纳会费。
7.6 尊重各会员间之权益。
7.7 出席联课活动。
7.8 参与本会所举办之各项活动,非经请假,不得无故缺席。
7.9 互相合作,碓保会务顺利进行。
7.10 依本章程有关条文中所规定之其他各项义务。
8.组织及职掌:
8.1 本会按校长遴聘之教师为本会指导老师,其职权须按照「联课活动指导老师须知」实施。本会指导老师是理事会委员之一。
9.本会经费来源如下:
11.1.1会员入会费每人RM15(可通过理事会进行讨论做出适时的更动)
11.1.2 团体/ 协会会员的月捐及其他赞助费。
11.2 财政有权保管及支出不超过RM50现款,超过RM50款项须存入银行户口。
11.3 会员退会时,会费概不退还。
会员须知
1.本会为服务性团体,除联课活动时间的学习与实践外,也须在休息节到
图书馆进行服务。
2.服务的内容包括:
a)影印
b)打印
c)出纳(处理借书及还书)
d)排书
3.在课后练习时,会员也须参与其他图书馆工作,包括:
a)包书
b)修书
c)执行策展事宜
d)制作图书馆协会活动的相关用具
3.每个会员必须根据轮值表准时服务。无故缺席三次以上将被扣除联课纪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