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团员需遵从指导老师及教练的指示,如有顶撞及违背,将依校规处置。
2. 团员必须听从团长,指挥,执委和首席的指示,如有违背,指导老师 可依据情况的轻重,给予相对应的处罚。
3. 每次活动开始及结束前,团员必须准时进队。迟到者将以每 1 分钟 10 下为 处罚,以此类推。如在进队结束后的迟到者,将以跑校园 1 圈作为处罚。(联课进队时间为 15:10,星期六加练及联课日的进队时间为 08:30)
4. 进队时,须按照纪律组安排的队伍排好,态度认真,不可嬉戏玩耍, 如有违规者,纪律组组员有权处罚该团员自罚 10 下。
5. 团员进队时,如欲举手,右手须握紧拳头,拇指向上,手臂呈 45 度。
6. 团员自罚时,必须于队伍前面进行,男团员的自罚方式为伏地挺身, 女团员则是双手交叉拉耳朵,拇指向前。
7. 练习时,必须认真,不可做与练习无关的事情,如看书,玩手机,吃 零食,打篮球等。违反者,物品将被没收,并且交由指导老师保管或 以一样物品自罚 50 下,才可领回该物品。
8. 合奏时,如需外出或上厕所,须获得指导老师或教练的批准。如两者 不在,则须请示团长或指挥。分组练习时,如须上厕所或外出,则需 获得首席的批准。如没获得批准而离开活动场地者,纪律组组员有权 处罚该团员罚跑校园 1 圈(3 分钟内跑完)。
9. 无故或任何不被接受之理由缺席活动者,罚跑校园 2 圈并扣联课分 5 分。
10. 无故或任何不被接受之理由缺席演出者,罚跑校园 3 圈并扣联课分 15 分。
11. 无故或任何不被接受之理由早退者,罚跑校园 1 圈并扣联课分 1 分。
12. 无故或任何不被接受之理由迟到者,将以每 1 分钟自罚 10 下,并扣联课 分 1 分,以此类推。
13. 在联课、专业日及星期六加练时不穿团服,长裤,袜子,包鞋者, 将以每项各自罚 20 下。(可被接受理由除外)
14. 活动期间没有塞衣者,自罚 20 下。
15. 集训期间的练习时间手机必须交由营长保管,唯有休息时间可领取电话 (15 分钟休息时间除外),违规者手机将被没收。
16. 鞋子必须放入鞋柜,卫生股有权没收随地乱放的鞋子。
17. 若有需要,指导老师及团长有权增加团体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