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章程
1.本章程依据日新独立中学联课活动章则纲要制定之。
2.名称:
2.1本团体/学会定名为「大山脚日新独立中学电子研究会」,简称为「电子研究会」
3.地址 :
3.1本会会址设于大山脚日新独立中学内。
4.宗旨:
4.1拥护马来西亚宪法及国家原则。
4.2遵守大山脚日新独立中学校规及联课处章则。
4.3推展各种活动以发掘会员之才华与潜能,培养领导才能与团队精神,陶治合群品德,增强服务能力提高自治精神及树立优良校风。
5.会员资格 :
5.1凡对本团体/学会有兴趣之在籍学生,应填写申请表格于指定日期内依校方规定办理手续。
5.2凡经联课处安排之学生,可直接成为本会会员。
5.3除社团依法解散或个人因故离校而自然丧失资格者外,凡入会的初一,初二生有违以下各项情事,应由理事会调查事实缘由后,给予除名。:
5.3.1违反本会宗旨者。
5.3.2违反本校校规其情节重大者。
5.3.3违反本校联课处章则,其情节重大者。
5.3.4行为失检,有损本会名誉者。
5.3.5严重缺席本会所举办之活动或会议者。
5.4依校规,仅有初一及初二会员允许转换学会或被开除会员籍,初三或以上有特殊情况者可向联课处提出申请
5.5会员入会后,除非获得首席指导老师及联课处批准,否则不得转换会员籍。
5.6会员无论因何种理由丧失会员资格者对其丧失会员身份以前应缴纳之会费或其他款项,仍应负清偿义务
6.会员应享有之权利:
6.1出席会员大会。在开会时,依本会会议规则享有所规定之一切权利。
6.2参与本会所举办各项活动。
6.3检查本会经费开支。
6.4选举与被选举。
6.5依本章程有关条文中所规定之其他各项权利。
7.会员应尽之义务:
7.1遵守本校校规。
7.2遵守本校联课处章则。
7.3遵守本会章程。
7.4服从本会议决案。
7.5缴纳会费。
7.6尊重各会员间之权益。
7.7出席联课活动。
7.8参与本会所举办之各项活动,会议等
7.9互相合作,確保会务顺利进行。
7.10依本章程有关条文中所规定之其他各项义务
会费
收费为2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