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增進原住民族教育之發展,提供優質與友善的環境建構與資源支持以利政策之推動與發展。本府依據原住民族教育法第三條於教育處督學室置專人辦理原住民族一般教育。依據原住民族教育法第九條依原住民族教育發展計畫,參酌本縣原住民族文化特性訂定教育方案,依據原住民族教育法第十九條設立本縣任務編組性質之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