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義福德宮獎助學金

(一)補助對象:設籍苗栗縣六個月以上,家境清寒且未領受公費待遇之優秀學生,以家境清寒或家遭變故的學童為主要補助對象。

(二)補助金額:每名3,000元。

(三)成績要求:上學期學業平均80分以上,體育70分以上,每一科都需及格,不得有小過以上處分。

(四)相關文件:

(1)獎學金申請表(請洽註冊組領取)

(2)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家遭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及其他家境清寒者,經班導師認定並由學校出導師證

明書。(導師證明書請洽註冊組領取)

(3)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書。(由註冊組提供,七年級新生於下學期才可申請)

(4)戶口名簿影本(新式戶口名簿需申請現住人口詳細記事)

(五)辦理時程:一學期一次,9月&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