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教學課室觀察(六年級)

實施期程:每年9月1日至隔年6月15日

實施對象:本校全體教師

實施方式:

(1)每學年由年級導師及科任各擔任一場教學演示,由正式教師擔任演示【演示人員、科目及時間確認中】

(2)每位教師每學年至少出席一場教學課室觀課,並繳交記錄。

(3)擔任教學觀摩演示者須將素養導向活動設計單(如附表2-1)電子檔,於演示三天前交教務處教學組。

(4)參觀演示之教師須觀察演示者教學情形,並填寫教師教學觀察表(如附表2-3),以回饋被觀課之教師。

(5)每場教學觀摩完後,擔任教學演示之教師,需填寫授課教師自評表(如附表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