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清華大學原住民族語言新竹學習中心
115年第1期原住民族語言學習班
學員須知
國立清華大學原住民族語言新竹學習中心
115年第1期原住民族語言學習班
學員須知
一、上課資訊:
115-1課程即將開課,請學員們詳閱各班內容。
二、課程說明會
本中心於開學日辦理「115-1開學及課程說明會」,詳細資訊如下:
三、修課須知:
(一)請假規範:
1.根據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之原住民族語言學習中心規範,依照一般大學部開課標準,每門課缺席時數不得超過總時數之三分之一(12小時)。
2.除原住民族歲時祭儀,不論任何假別(含事假、病假、公假、喪假等)都列入缺席計。
※歲時祭儀規定
原住民族委員會於114年6月9日公告,依據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五月二十八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一一四零零零五三一七一號令公布之《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第五條第一款第九目、第六條第一項第三款,說明如下:
公告事項第二條,由原住民依其本人、配偶或直系血親尊親屬之所屬民族之歲時祭儀申請三日放假,三日之歲時祭儀得分次或連續申請,例假日前後視為連續。
公告事項第四條,一百十四年度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日期,詳如附表。
3.若學員於修課期間提出退班,或因缺席時數超過規定標準,則該課程視為不通過,不發予結業證書,且保證金將解繳國庫。若學員成績未及格但未超過缺席時數,雖不發予結業證書,惟保證金將退還至學員個人帳戶。
4.如需請假請至少提早前一週告知授課老師及中心助理,並提出相關證明申請。
(二)學員須知
請遵守上課時間,勿隨意遲到或早退。若慢到超過30分鐘,中心將列入缺席1小時,請大家準時到校上課。
請學員斟酌請假次數,以不超過中心請假規範為準。
為達有效學習及成績評量之計算,請配合老師授課規定修習。
除非是全班多數學員的共同需求,否則請勿因個人原因要求授課老師調整課程日期,以免影響其他學員的學習權益。
其他事項:
(1)請未曾在本中心修課之學員於課程結束前(4月16日)繳交「個人帳戶封面影本」,或是傳電子檔給助理,並填寫「校外人士匯款同意書」,以利課程結束後保證金退款作業。
(2)線上課程
※課程的會議連結將於首次上課前寄至學員的電子郵件,並同步公告於LINE 課程群組,請務必留意通知。
※線上課程將透過Google Meet平台進行,若使用手機或平板上課,請於課程開始前於裝置內安裝Google Meet軟體。
※建議學員使用筆記型/桌上型電腦或平板上課,畫面大眼睛不吃力,且較不容易因發熱問題須中途離席。
※請在上線前測試視訊設備和網路連接是否正常。
四、交通資訊:https://sites.google.com/ilhlc.com/ilhlc2018/%E4%BA%A4%E9%80%9A%E8%B3%87%E8%A8%8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