隊長:呂行
隊長:傅宥瑋
隊長:梁晏銘
隊長:吳衣澐
隊長:張恩碩
隊長:徐聖淮
隊長:蔡維軒
隊長:賴奕辰
隊長:黃子恩
隊長:林煜智
隊長 : 林奕擎
隊長 : 黃弘傑
隊長 : 葉宸宗
隊長 : 羅子齊
隊長 : 吳秉宸
隊長 : 林奕承
隊長 : 邱酉誌
隊長 : 趙冠凱
隊長:林宸鍇
[中大聯盟(少棒)賽事規則] Rev. 112.11.16.
一. Major, Minor 共同規則:
1. 每場比賽每位球員至少守備一局。
2. 全員打擊,出席有幾位球員即排幾棒,先發守備員可以不是前9棒,守備隨時可更換,也可再上場,守備更換時棒次不變。
3. 每位投手,每場至多不能超過兩局。先發或後援投手上場至少需投一人次後才可換投,此人次無論出局與否,投手即算一局。
4. 捕手如果上壘,可以換代跑以節省時間。
5. 每局得分達四分立即攻守交換。
6. 出賽人數規定:
a. 若本隊出賽人數只有7人或8人,可向他隊
借將補至9人,按正常規則進行比賽。
b. 若本隊僅6人能出賽,可借將補至8人,
第9棒自動出局。
c. 若本隊可出賽人數在5人或以下,則該場
比賽裁定0:6輸球。
但2隊教練均同意的話,可進行混合友誼賽。
7. 借將僅能向聯盟內他隊借調,借將均不得爲投手,棒次須排在本隊球員之後。
8. 順位進壘之跑壘員,嚴禁使用前撲式(頭、手向前式)滑壘,違者判出局(回壘不受此限),撲壘或是跌倒行為由裁判認定。
9. 各隊須依照賽程表之隊伍顏色穿著相應顏色之球衣。
10. 不可刻意短打,發生第一次先警告,該隊發生第二次(含)之後則每次皆判出局。
二. 特別規定:
Minor:
1. 可盜壘,但投球通過本壘板才可開始離壘,補逸可進壘,有不死三振。 該隊第一次提早離壘,裁判先做警告並退回原壘,第二次開始則跑者出局。
2. 投手投球之後的捕手回傳球,若投手漏接,壘上跑者不可進壘。
3. 投手丘距離本壘14公尺、壘距18公尺
Major:
投手丘距離本壘16公尺、壘距23公尺
三. 賽制及排名方式:
1. 比賽時間100分鐘,85分鐘時不開新局。如上半局已開局,後攻球隊領先時,仍須完成下半局,惟100分鐘到即結束比賽。
2. 預賽採積分制:每場勝隊得2分,敗隊得0分,和局各得1分,以積分多寡排定名次。
3. 積分相同無法產生名次時,處理順序如下:
a. 二隊積分相同時,以對戰勝隊為先。
b. 以總失分較少者為先。
c. 以總得分較多者為先。
4. 春季賽(下半季)設有季後賽(決賽),依下半季預賽名次安排決賽對戰組合。決賽無和局,若在正規時間內雙方無法分出勝負時,則進行突破僵局制。攻方從一人出局開始進行比賽,延續前一局之打序,並由前一局之最後三棒依序分佔三個壘包。進行突破僵局制時,得分不受四分上限之限制。
四. 中大聯盟U8比賽規則
1. 進攻方由教練拋球給擊球員打擊,投球教練可站在離本壘板約五公尺處,靠兩側或正中皆可。
2. 三局制,出賽球員打完一輪為一局,球員數少的一方與球員多的隊伍打相同之打席數。
3. 揮空、擦棒、界外、擊球未超出有效區,皆記好球一次,三好球則三振出局。
4. 若擊中教練則擊跑員出局。
5. 跑者需在擊中球後才能離壘。
6. 守備採十人制,除一般棒球規則之九人位置外,增加一名自由手,可站在任意位置守備。
7. 場地:投捕距離 11m; 壘距 16m; 本壘到二壘 22.6m; 有效擊球區 5m半徑。
[中大聯盟賽務分工及球場規定] Rev. 112.11.11
一. 支援球場場務
1. 每場比賽由後攻隊伍提供3顆比賽用球(盡量乾淨潔白有縫線),於開賽前交給裁判,賽後向裁判取回。比賽過程若球有髒污,請協助裁判擦拭乾淨。
2. 當天第一場後攻球隊,負責賽前場佈工作。請事先了解球場裝備存放之鑰匙或密碼,提早將比賽場內所需物品,如壘包、白板與計時器等擺放完成,並協助裁判劃線。
3. 若在月眉、柑園以外之球場,需先確認是否裝備完整(例如壘包),若有缺,請事先至月眉球場取備用。
4. 最後一場後攻球隊,負責賽後工作,將賽場內之壘包、白板、畫線器.....等物品歸位,廁所打掃、整理周邊、帶走垃圾。
5. 負責收尾之球隊請幫忙檢查石灰粉是否足夠, 若發現不夠,請於教練群組通報。
6. 月眉球場需清掃打擊練習場並確認關閉所有電源及鎖門鎖鐵鍊。
7. 其他球場同樣請確認所有水電全部關閉,球場整理完成,鎖上裝備貨櫃門(若有)與球場大門。若有借用月眉球場裝備,則需將裝備送回。
二. 支援裁判工作
1. 每場比賽由先攻球隊派出一位壘審,搭配裁判組所派出的主審以兩人制來進行比賽判決,如有判決爭議,由主審做最後裁定。
2. 若現場有其他成員志願擔任壘審,可經主審同意後採取三人或四人制裁判來進行比賽。
三. 補充事項
1. 請隊教練於每場比賽之後無論勝敗皆選出一位單場MVP球員,頒發大會製作之聯盟賽胸章,做為單場MVP之獎勵。
2. 請後攻球隊於比賽結束列隊宣布比賽結果之後,代表致贈該場主審一枚MVP胸章。
3. 每個半季聯盟賽前將向球員預收150元,用以支付MVP徽章、獎牌、石灰粉、order單與文具…等等費用,賽程結束經結算後多退少補 。
另會收取裁判費(做為講習會、裁判服、裁判組之發展基金),每一場20元,依球員實際參賽場數收取。
四. 球場公約
1. 月眉球場比賽之球隊,若要進入室內打擊場熱身練習,請著一般球鞋,不可穿著釘鞋入內,以免破壞地毯。
2. 請共同維護球場環境整潔,勿亂丟垃圾,並做好垃圾分類。
3. 各隊保持運動家精神,尊重裁判判決。比賽過程不可有言語侮辱、負面加油之行為。
4. 維持聯盟清新健康形象,比賽場域內禁止抽煙、喝酒、嚼檳榔。
隊長:吳宇凡
隊長:呂岱恩
隊長:黃亮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