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瓦厝國小.場地租借

一、本校場地依據《臺南市各級學校校園場地使用管理辦法》辦理租借事宜

1.申請表請洽本校總務處

2.學校承辦人:總務主任 2309012分機740

事務組長 2309012分機741

二、本校「校務會議」決議訂「補充說明」

1.租借時間及範圍,除臺南市各級學校校園場地使用管理辦法表列之場地外不

予租借。

2.本校場地不對外租借做為喜宴外燴用途。

3.未經報備申請任意使用者保留追繳租借費用及究責權利。

三、非上班時段,本校無人力可安排值班時不予租借。

四、租用場地,須應遵守場地之各項使用規定,並於使用後恢復原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