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01.30 上午09:00校園疫情緊急應變小組通過
壹、目的:鑑於國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升溫,各級學校為學生密集且容易發生呼吸道傳染病群聚感染之場所,為維護師生健康,避免疫情藉由校園集體傳播而擴大流傳,特擬定此措施計劃。
貳、依據: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1月29日肺中指字第1093700031號函辦理。(附件1)
參、執行策略:
一、疫情防護宣導
(一)以多元方式向教職員工生、家長加強宣導如何建立健康的生活型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衛教。(含利用簡訊、line 預先發送防疫通知,提醒師長、家長及學生注意事項。)
(三)每天監測體溫及保持個人衛生習慣。(如:勤洗手、打噴嚏、咳嗽需掩住口、鼻,擤鼻涕後要洗手)
(四)均衡飲食、勿與他人共飲共食飲料和餐點、充足睡眠等。
(五)保持教室空間空氣流通與環境衛生。(打開教室窗戶、氣窗,使空氣流通,維持通風設備的良好性能,並經常清洗隔塵網,若環境為密閉空間,應打開窗戶和使用抽氣扇,沒有必要盡可能不使用冷氣空調。)
(六)少去公共場所、人群聚集與空氣不流通處。
(七)注意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
(八)有發燒、咳嗽、呼吸困難等疑似症狀者,應立即就醫及落實生病不上班、不上課。
(九)與個案有密切接觸史,應在家隔離,並自主健康管理。
(十)公告及更新政府疫情宣導與文宣資料。
二、疫情防護措施
(一)依教育局「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查檢表」落實防疫工作自我檢核。
(二)提醒家長於學生出門前應量體溫並記錄之,以供學校參考。
(三)備妥足夠耳(額)溫槍並主動全面為教職員工生量測體溫。
(四)必要時在學生進校門前,由學校指定人員測量體溫。
(五)學生上課期間若出現不適症狀,即時測量體溫,並區隔觀察及通知家長帶回就醫。
(六)增設校園防護站:
1.校門防護站:
(1)請警衛人員協助測量體溫並配合教育部要求進入校園須戴口罩。
(2)凡進入校園者(含教職員工生、訪客、廠商、團膳、專車、送貨員等),須於校門測量額溫(非校內教職員工生需在此監測後登錄),若溫度超過37.5度者(耳溫超過38.0度),請勿進入校園。
2.班級防護站:
(1)請導師督導班上學生完成每日體溫登錄並配合衛教宣導事宜。
(2)各班班長每日上午9:00前必須完成班上同學之體溫測量及紀錄表。
(3)各班耳(額)溫槍請妥善保管,如使用上有問題請告知健康中心。
(4)若學生體溫超過37.5度(耳溫超過38.0度),請立即通報健康中心,該生應立即至健康中心報到。
(5)各班衛生股長每周以漂白水,消毒教室內門把、窗戶及課桌椅等手會觸碰的地方。開學日各班自行準備肥皂或洗手乳,加強建立勤洗手習慣。
(6)如有近日到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地區,或曾接觸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患,或有感冒及其他呼吸道症狀者,務必依規定向健康中心通報並做居家隔離。
3.教職員工防護站:
(1)請教職員工做好健康自主管理,每日先在家量體溫,若體溫超過38度(耳溫超過38.5度)請向人事室請病假,再請人事室通報健康中心,就醫後請告知健康中心身體狀況。
(2)體溫監測除了健康中心總站外,增設人事室分站、學務處分站、教務處分站(請分站派專人協助登錄工作),請全校教職員工每日上午9:00前必須至分站完成體溫測量及登錄,將由健康中心每日至分站回收紀錄表並陳鈞長核示後通報教育局。
(3)若教職員工感覺身體不適或體溫超過37.5度(耳溫超過38度),請務必戴上口罩後到健康中心。
(4)各處室、各科以漂白水消毒辦公場所,並自備肥皂或洗手乳。
(5)如有近日到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地區,或曾接觸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患,或有感冒及其他呼吸道症狀者,務必依規定向健康中心通報並做居家隔離。
(七)避免舉辦大型集會及團體活動,遇有必須辦理之情形,請務必安排於通風良好之環境,減少在密閉空間進行。
(八)針對校園教職員生進行全面清查,於寒假期間如有以下旅遊史者應予造冊列管:
(九)請專車公司要求每一位專車司機須全程戴上口罩,並於發車前先自主量測體溫,若體溫超過37.5度(耳溫超過38度),請更換該車駕駛。專車公司應於發車前,針對每一輛專車內部環境(座位及扶手)做清潔消毒。
(十)請員生社及團膳公司對運送、販售校園食品人員、午餐便當人員,先自主量測體溫,若體溫超過37.5度(耳溫超過38度),請勿進入校園。員生社、團膳公司相關工作人員在校園內請全程戴上口罩,並定期做工作環境、用餐環境及餐具之清潔消毒。
(十一)學校如發現學生或教職員工有發燒、咳嗽、呼吸困難等疑似症狀者,應請其立即就醫診治,及落實生病不上班、不上課,後續並追蹤其診治狀況,如經經醫師診斷為疑似或確診案例者,立即執行校園傳染病通報程序及實施班級消毒等相關防疫措施。
(十二)若學校出現確診個案時
三、行政策進作為
(一)成立校園疫情危機應變小組。(詳見第肆點)
(二)建立疫情調查名冊(含近期旅遊史)
(三)訂定開學後防治及停課作業規定。
(四)訂定停課後學生輔導及補課措施。
(五)防疫資源之購買、分配與說明。
(六)防疫資訊之蒐集、宣導與更新。
(七)貫徹推動「疫情通報管理」、「學校防疫管控」及「班級防護網」三道防護措施。
(八)辦理校園防疫教育宣導。
(九)建立校園師生健康諮詢站。(健康中心)。
(十)每日按時通報教育局及校安中心。(事件主類別為「校園意外事件」;次類別為「疾病事件-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例」)。
(十一)有疑似或確診病例,即進行有關教室或校園環境消毒及衛生工作。
(十二)有確診病例或停課措施,立即通報。
(十三)要求家長應督導停課學生不應再參加人口密集性活動,例如至補習班、安親班等人潮聚集場所。
四、緊急停課與復課措施
(一)依據教育局疫情停課標準與復課方式辦理相關事宜。
(二)持續關心個案身體狀況。
(三)建立妥適之聯繫通報管道,遇停課期間每日充分掌握學生狀況。
(四)依據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標準,患者須居家隔離14天(含例假日)後才能返校上課。
(五)當停課原因消失時,即恢復上課,並依程序通報教育局及校安中心。
(六)學生返校復課後由教務處統一規劃補課事宜。
五、疫情通報流程:
(一)採用流感應變處理作業並配合疾管署要求更新標準。
(二)有關校園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通報,請依規定辦理並聯絡本校相關處室。
1.班級導師負責通報健康中心。
2.護理師負責通報衛生所或撥打1922 協助轉診。
3.生輔組負責「教育部校園安全通報網」進行校安通報。
4.人事室負責通報教育局人事單位。
肆、校園疫情危機應變小組分工事宜
伍、本計畫經緊急應變小組會議並陳校長核定後實施。
圖1.召開本校應變小組會議實景1
圖1.召開本校應變小組會議實景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