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公告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八月一日起至一百十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止, 將持續禁止民眾攜帶犬貓及其他哺乳類動物進入森林育樂場域,包含19處園區全區禁入(含惠蓀林場),6處園區部分管制。林保署表示:「依據監測資料,狂犬病陽性野生動物分布區域至113年4月增為10縣市94鄉鎮,尚無明顯減緩趨勢。」為避免造成寵物、野生動物互相接觸傳染疫病,將持續維持禁止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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