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主任:
1.主持學校教務處事務、擬定教務工作計畫、召開或出席教務會議及輔導本處各組應辦事項。
2.彙編學校校務長期發展計畫及年度行事曆、規劃特色發展、學校簡介及校務評鑑。
3.彙編校務行政工作計畫、章則及作息、兼學校首席發言人。
4.規劃校務會議、學年會議及課發會、領域會議及寒暑假備課事宜。
5.辦理行政人員、級任導師及科任教師之任課科目聘任編排協調和教師甄試(三個月以上)。
6.規劃教師進修及鼓勵參與學藝競賽、學術研究及發表事宜。
7.巡視及輔導各班教學、籌畫及督導教學環境佈置及推薦教學優良教師(含特殊優良教師)。
8.綜理一般學生課後學習照顧服務事宜。
9.其他有關教務及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