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組織、計畫與宣導

子標準1-1

成立交通安全教育推動組織,定期召開委員會議,規劃、檢討與改進交通安全教育有關事宜(包括交通安全教育年度實施計畫、計劃目標之研擬、學生交通核心能力之規劃等)。 

子標準1-2

強化教師交通安全教育知能,並進行成效之檢討與回饋。 

子標準1-3

向家長與社區民眾進行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