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5日
1.特教研習
(1)依據教育部113年3月28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6200135號函及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教學及輔導辦法辦理。
(2)上開函文說明,依特殊教育法第18條規定,為提升推動融合教育所需之知能,各級主管機關應加強辦理普通班教師、教保服務人員、學校與幼兒園行政人員及相關人員之培訓及在職進修,且人員參訓率列入113年度中央補助款考核項目。
(3)本局於今(113)年5月、6月及9月將公告調查各校(園)所屬人員之特教研習參訓率,請各校(園)鼓勵及提醒所屬儘早參訓。
(4)有關本案參訓率調查說明:
(A)採計期間:112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
(B)參訓對象:本市主管各級學校、幼兒園之校長、園長及教師、教保員、助理教保員。
(C)採計研習:包括融合教育及特殊教育知能、增能、工作坊等研習。
(D)研習時數:至少3小時。
(5)本案採計之融合教育及特教知能研習相關資訊,可參看本局教育公告及以下研習平臺:
(A)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
(B)教育部特殊教育專業發展數位課程平臺 https://specialeduelearning.moe.edu.tw/mooc/index.php
情緒行為障礙學生個案輔導與實例分享 (2小時)
學習障礙學生特質、需求與輔導 (2小時)
或 其他教師有興趣的課程
2.家庭教育研習
(1)依據家庭教育法第9條規定,學校之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每年應接受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時數。
(2)本(113)年度規劃「情緒教育」及「健康家庭」2門課程,請務必督導所屬人員於本(113)年11月30日(星期六)前完成4小時研習時數。
(3)如已於之前年度完成上述課程,請另選其他家庭教育相關課程,完成今年度4小時研習時數規定。
為提供學習者便利修習家庭教育相關課程管道,請旨揭人員逕至「edu磨課師+」
( https://moocs.moe.edu.tw/moocs/#/home ),使用教育雲端帳號或縣市帳號選擇「臺南市」,使用open ID登入。
本(113)年度規劃「情緒教育」及「健康家庭」共2門課程,若已於之前年度完成上述課程,請另選其他家庭教育相關課程,完成今年度4小時研習時數規定。
情緒教育(2小時)
健康家庭 (2小時)
3.教育部綠色學校夥伴網路
https://www.greenschool.moe.edu.tw/g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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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教師增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