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亭國小課外社團退社辦理規範
1.依據台北市國民小學課外社團設置要點辦理。
2.114學年度第一學期社團報名簡章。
學生自報名後至開課前申請退出者,每一社團繳納必要之行政費用(100元)。
開課後至未逾上課總時(節)數三分之一,而申請退費者,扣除必要之行政作業費用(100元)後,退還剩餘所繳費用之三分之二。
開課後超過上課總時(節)數三分之一、未達三分之二而申請退費者,扣除必要之行政作業費用(100元)後,退還所繳費用之三分之一。
申請退費時已超過上課總時(節)數已超過上課總時(節)數三分之二者,不予退費。
請自行下載文件檔後,填寫資料後繳交至學務處訓育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