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會/社團部空白表單
申請條件
(一)在學期間為本校積極推動課外活動及社會、公共服務等同學、學生社團。
(二)競賽類:在學期間參與校內外(與系會社團運作、屬性相關)競賽成績優良之學生社團或個人,於 指定時間內繳交在學期間報名表、獲獎證明,校外社團評鑑與校內社團評鑑,獎項歸類於競賽 類團體獎項。
(三)綜合類:
1、社團貢獻獎:當年度(跨年度另議)擔任各系學會、學生社團之正副負責人或學生會部長級別, 且任期滿一年者,操性成績達 70 分,學業成績達 60 分以上,請依規定時間繳交當年度在任 貢獻佐證資料、上學期成績單、報名表,經評審會查核通過即頒發。
2、社團卓越獎:操性成績達 70 分,學業成績達 60 分以上者,在規定時間繳交在學期間佐證資料、 上學期成績單、報名表後由評審會遴選,凡在學期間報名此獎項且獲獎者,不得再申請此獎項。
系會/社團部相關要點/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