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參賽證明名單」係依平台後台數據判定,凡完成 3 項基本要求之隊伍,均列入其中。
正取 40 隊及備取 10 隊亦屬完成要求,惟其已依排名公告於複賽名單,本名單不再重複載列。
取得參賽證明名單(不含正取與備取,共計134隊)
參賽證明電子檔,不需自行申請,最晚於2026年1月底前,寄發至報名時留存之電子郵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