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間預約

攝影棚

請先閱讀以下規則,並點擊同意連結

1. 攝影棚使用採預約登記制,請提早3日預約否則不予受理。白天預留給上課教師使用為優先原則,並保留攝影棚機器維修時段。畢製與平時作業練習以夜間開放為原則,假日則以老師借用為原則,學員培訓則不受此限。

2. 預約請至系辦填表登記,登記者必須負保管責任

3. 預約時段未如期使用或遲到者,於學期間累計達兩次,禁止使用攝影棚一整學期

4. 取消預約時段必須於兩天前取消,否則視同未如期使用,累計達兩次禁止使用攝影棚一整學期。

5. 使用者必須負起棚內設備清點與維護之責任,若發現故障或遺失請立即通知管理人員。器材因人為操作使用不當損壞者,依實際損壞情形負賠償責任。

6. 攝影棚使用完畢後必須將物品清點歸位,違規者禁止使用攝影棚一學期。

7. 設備(如:電池)借用請填寫財產借用清單,並確實清點數量及押學生證。(麥克風3號電池為消耗品請使用者自備)

8. 個人物品與專題製作物品,使用後不得留置於攝影棚內,如有必要須經管理老師同意。否則一經發現便將物品移出攝影棚外,本系不負任何保管責任。

9. 攝影棚嚴禁飲食與飲料帶入,飲食與飲料請統一放置規定地點。違規者禁止使用攝影棚一學期。

10. 每星期固定安排機器維修與場地清潔時段,期間學員請勿進場操作。

11. 場地請保持清潔切勿任意堆放雜物,以免影響設備操作。

12. 攝影棚固定之設備請勿任意調整,必要時請先知會負責管理之教師,違者禁止使用攝影棚一學期。

13. 電源插座使用實務必小心,注意220v與110v插座。

本規則於民國98年2月25日第二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借用五步驟


1先至系辦填寫教室借用單
2.線上申請攝影棚使用(需附教室借用單-要系辦及指導老師同意)

3.收到申請確認無誤後將會回函通知

4.借用教室時須攜 證件、教室借用單、申請回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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