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指導教師:專任教師一位,或非專任教師時,需一位本所專長領域相關專任教師擔任共同指導。
2. 可擔任指導教師:
(1)本所專任教師
(2)本所合聘或經所務會議認可之兼任臨床醫學教師。
1. 時間與流程:
(1) 放榜報到一個月內:
1)、 至少找3位本所專任教師面談(學生繳交面談單與志願序)
2)、 所進行配對。
3)、 全所專任教師收滿新生後,才開放合聘或兼任教師繼續面談與配對。
(2) 入學前(7月底)繳回指導教授認定通知書。
2. 指導教師之選擇須符合以下條件:
(1) 當年或隔年有院外(科技部或國衛院)的研究計畫支持。
(2) 過去三年內有著作發表在國際期刊(如 SCI)
3. 核定:提請8月份所務會議審議
1. 時間與流程:
(1) 放榜報到後可以開始與專任教師或本所合聘教師等面談後,經雙方同意,得直接確認。
(2) 入學前(8月底)確認指導教師,並繳回指導教授認定通知書。。
2. 指導教師之選擇須符合以下條件:
(1) 當年或隔年有院外(科技部或國衛院)的研究計畫支持。
(2) 過去三年內有著作發表在國際期刊(如 SCI)
(3) 每一~二週能和學生保持固定的互動(如 lab meeting)
(4) 指導教授不一定要是臨床科部直屬主管或主任。
3. 核定:提請9月份所務會議審議
1、碩士班申請更換指導請下載表單成功大學臨床醫學所碩士班研究生更換指導教授申請書
2、碩專班如擬申請更換指導教授請先email至所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