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全面關照學生、家長、教師、愛心志工、社區(會)人士等每一個主體,納入成為推動交通安全教育的教學與宣導對象。

定期與警政單位合作,進行交通安全維護與宣導教育。

運用校園活動,推廣親子交通安全教育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