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門檻兮 你可知曉
五大條件兮 仔細聽好
160學分兮 一個不能少
部定必修兮 85趴以上 最好
實習科目兮 45至少
專業及實習兮 60不煩惱
專題製作兮 一定要過 趁早
哪些部定兮 成績手冊 查找
現在努力兮 歐趴就來找
酷熱暑假兮 重修催人老
不然畢典完 不能跑 花錢又困擾
學期成績不及格重修、重讀規定:
學期成績不及格重修、重讀規定:
1. 學期成績不及格且成績達四十分以上,得由任課老師在繳交學期成績前擇期辦理補考,補考及格者以六十分計,補考不及格者,必修科目須予重修。每學年如有一半以上不及格的科目學分數,得依學生意願,留在原年級重讀。
2. 必修科目不及格者(含補考後仍不及格者)應予重修,重修後成績未及格者,仍須再重修。
重修學生請自行登入學生成績系統查詢不及格科目
注意事項:重補修繳費單由實研組發出,有問題請馬上至教務處實研組詢問。
重修成績計算:
重修成績計算:
1. 專班之科目每學分須面授課程9節課及自學輔導班每學分須面授課程3節課。
2. 面授成績由任課老師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