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你領取畢業證書起10 天內,務必向移民署申請覓職居留。
請立即準備好所有申請資料
避免逾期影響後續簽證與居留身分
申請方式:本人親辦
處理時間:5–10 工作天
準備資料:
台灣大學畢業證書
尋職計畫書
有效護照與彩色影本
2 吋彩色證件照(白底、脫帽)
現居租屋合約(若有更換住址)
至 移民署服務站 辦理 ARC 延期。
注意:需親自辦理。
在覓職居留期間(最多 12 個月)內找工作。
若未找到,可申請延長一次(最多再 12 個月)。
當你獲得工作後,由雇主提交工作許可申請,所需文件與你當初申請 ARC 類似。
處理時間:約 7–12 工作天
工作許可核准後,持核准文件至移民署換證或線上申請為正式工作 ARC(居留證)。
處理時間:約 10 工作天
⚠️ 提醒:
覓職居留 不等於工作許可,期間內不能打工!
(目前政策規定如此,預計2026年1月有機率會開放可打工,仍待官方公告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