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護學童,維護校園安全,請配合本校門禁管理辦法。
1、上課期間(7時—19時),出入校園,均請向警衛室表明來意,出示身分證或其他可資證明身分之證件(如駕照、行照、健保卡等)。
2.若欲至行政處室洽公或拜訪教職員工,須經警衛室向行政處室或教職員工聯繫,確認後登記、換證。
3.以證件換領學校核發之識別證或識別背心,必須配戴或穿著完成,經警衛同意,始得進入校園。未依規定配戴識別證或穿著識別背心者,經學校發現,將立即請離校園。
4.送孩子上學,請至大門口止步;放學接孩子,請和孩子約定於學校圍牆外「家長接送區」等待,切勿停留校門入口處或警衛室前走道,甚至隨意進入校園,以維護學童行進動線,並保障校園安全。
5.本校圍牆設有電子圍籬,請勿利用圍牆遞送餐點或學用品,亦請勿將雨傘、頭、手、身體攀搭於圍牆上方,以免誤觸圍籬紅外線,導致監視攝影機拍照及誤報情形產生。
6.防疫期間,另依政府規定進行門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