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計畫申請之教師須為專任教師且於114學年度開設正式課程。
2.教師申請計畫前,應先確認課程是否可開授。
3.計畫分為10學門+3專案,擇一申請(每人至多1案)
新申請人帳號註冊;舊申請人帳號設定 (含轉校、升等帳號修改)
1.請務必確認撰寫格式為114年度計劃格式,計畫書(含附件)上限為25頁。
2.填寫『徵件計劃書』、『授課計畫書』、『協同主持人同意書』>>上傳至教育部計畫申請系統。
3.填寫『校內審查自評表』>>郵件至承辦人李小姐信箱 (johanna305@isu.edu.tw)。
至教育部計畫申請系統上傳完成各項資料,並於系統編列經費,編列準則可參閱『經費編列範本EXCEL』
1.課程確定可於114學年度開課。
2.教育部申請系統:
(1)完成上傳『徵件計劃書』、『授課計畫書』、『協同主持人同意書』。
(2)完成經費編列
3.『校內審查自評表』已郵件至承辦人李小姐信箱 (johanna305@isu.edu.tw)
獲補助114年度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之教師,可獲得十九屆 (114學年度)教師評鑑免評 ,
且可於二十屆(115年度)教師評鑑轉為研究分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