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評表◆
1.組織、計畫與宣導(25%)
1-1-1組織辦法與架構完整,成員擴大至校外人士,定期召開會議,紀錄完整。
1-1-2訂定實施計畫與相關執行辦法或要點,並就計畫推動情形進行檢討、考核(行事曆)
1-2-1召開全校教職員交通安全教育座談會,並就相關意見或決議事項進行追踪、檢討。
1-2-2辦理交通安全教師研習、示範教學等教師增能多元學習活動,並進行成效檢討與回饋。
1-3利用座談會、網路、活動、公布欄等多元型式或管道向家長與社區民眾進行宣導
2.教學與活動(30%)
2-1-1規劃各年級課程主題與課程架構(含各年級課程間主題銜接關係)及課程安排的時數合宜,且有教學成效檢討與回饋。
2-1-2課程內容以與學童相關問題為主,如行人、自行車和乘客(機車、汽車和大客車)等課程主題。(低年級)(中年級)
2-1-3善用交通安全相關資源與教案,並積極自編合宜教案。(課程安排)(教案)
2-2-1配合校園環境設置交通標誌、標線、號誌等交通設施,及校外交通環境進行情境教學。
2-2-2配合校外活動,進行車輛安全審核及逃生演練活動。
2-2-3校外活動有行前說明與行程後檢討會議。(租車資料)
2-3-1訂定交通安全活動辦法及實施計畫,且有活動成效檢討與回饋。
2-3-2交通安全活動能依校本問題設計,且活動內容及型態多樣化。
3.交通安全與輔導(40%)
3-1-1詳細完整的學生通學方式資料。
3-1-2學生路隊組織、短期補習班、國小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接送規劃。
3-2-1通學環境、校內人車動線規劃及交通管制狀況。
3-2-2校內各種交通工具停放設施。
3-3-1訂定交通服務隊或糾察隊選拔及表揚辦法,且有良好的訓練計畫與執行狀況(含參與學生人數以及相關的裝備等紀錄資料)。
3-3-2訂定導護工作實施要點及考核獎勵措施,且有良好的執行狀況(含參與導護人數,以及相關的裝備等紀錄資料)。
3-4-1統計學生違規、交通事故資料,且有輔導作為。
3-4-2利用學區交通事故資料分析事故特性態樣(如時間、空間、違規型態、碰撞型態等),且能運用於教學與活動。
3-5-1家長接送區之設置完善與運作良好,且能善用學校環境及鼓勵學生步行一段路進出校園。
3-5-2愛心服務站計畫與執行(含相關辦法),且有定期追蹤與檢討。
4.創新與重大成效(5%)
無
申請111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安全教育重點學校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