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在學證明是什麼?
A:證明你是學生,以學生證的正反面影本即可證明。唯學生證的背面要有當學期的註冊章。
Q2:沒有學生證(或沒有當學期的註冊章),怎麼辦?
A:請到教務處註冊組申請當學期的「在學證明書」。
Q1:一定提供父母或其他兄弟姊妹的戶籍資料嗎?
A:要,要提供你全家的戶籍資料。
Q2:姊(妹)已出嫁,要提供她的戶籍資料嗎?
A:若同一戶籍就要。
Q3:一定要正本嗎?
A:影本即可。唯請提供新式的戶口名簿或有效的戶籍謄本(就是要與你的家庭現況相符)
Q4:身邊沒有戶口名簿,怎麼辦?
A:請攜帶你的身分證,到地區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謄本,需要付費(目前每戶15元)。
Q1:請問要到哪裡申請?
A:各地的國稅局均可申請,可以免費領取。
Q2:怎麼申請父母的部份?
A:攜帶你的身分證,及你父母的身分證影本,到國稅局申請。國稅局的承辦人會拿委託書給你填寫,並請你的父母簽名(或蓋章)。這部份因時因地或有不同,請依當時當地的國稅局規定辦理。
Q3:父(或母)已故,沒辦法申請「全國財產稅總歸戶清單」?
A:可申請「遺產稅財產參考清單」取代。
Q4:為什麼要申請這個?
A:教育部的急難慰問金申請,大多有「排富條款」,學生及學生父母三人合計,最近一年的年所得超過百萬,或是總財產超過千萬時,會取消申請資格。(學校的急難,有部份沒有排富條款,請先向承辦人確認)
Q1:不懂什麼是證明文件?
A:就是要證明你申請急難慰問金事由的證明,如住院要有診斷證明書、死亡有死亡證明書等等。
Q1:看不懂什麼是證明文件?
A:就是要證明你申請急難慰問金事由的證明,如住院要有診斷證明書、死亡有死亡證明書等等。
Q1:要正本嗎?
A:影本就行了,可以拿正本到生輔組影印。
Q2:可以用訃聞代替嗎?
A:不行。
Q1:怎麼申請?
A:通常認定為重大傷病時,醫生及社福人員會協助申請。若沒有寄通知書的話,請點擊此連結「重大傷病證明紙本補發或核定文件申請」瞭解。
Q1:怎麼申請及認定?
A:請洽詢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或點擊此連結「我的E政府-申辦服務-失業給付」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