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要點
法規要點
國立臺南大學「教育大數據」微學程設置要點(下載)
一、本設置要點依據「國立臺南大學學分學程設置辦法」訂定。
二、「教育大數據」微學程(以下簡稱本微學程)規劃之課程由本校教育學系、數位學習科技學系共同開設。
三、本校在校學生得修習本微學程。
四、本微學程課程規劃表,全部課程應至少修習10學分,須包含基礎課程至少2門、進階課程至少1門以及實務課程至少1門,方授予微學程證書。
五、學生修習本微學程,若其他院系有開設與學程相同的科目且學分數不低於本學分學程所列科目者,需經學程開課系所同意方可承認採計。
六、學生在修習本微學程前,若已修過本微學程之某課程,其修得之科目與學分數得由本微學程開課學系認定後,計入已修習之課程中,不必再修習。
七、學生修習本微學程有關每學期所修學分上下限,及學分、成績之計算,悉依本校學則規定辦理。
八、本微學程設置要點,經教育學系、數位學習科技學系、教育學院及理工學院課程委員會議通過後,送校課程會議討論通過並陳請校長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