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第11條附表五,資通安全責任等級C級之公務機關應辦事項規定: 資通安全教育訓練規定全校人員均需受資通安全教育訓練。
資通安全專職人員:每人每年至少接受十二小時以上之資通安全專業課程訓練或資通安全職能訓練。
資通安全專職人員以外之資訊人員:每人每二年至少接受三小時以上之資通安全專業課程訓練或資通安全職能訓練,且每年接受三小時以上之資通安全通識教育訓練。
一般使用者及主管:每人每年接受三小時以上之資通安全通識教育訓練。
本校全體教職員工每年應至少參加3小時以上(含)
本年度建議課程( 5.資訊資產盤點及分級評估、6.電子郵件安全與社交工程防範 、13最新駭客攻專趨勢及案例分享-臺北市政府資訊局提供)
資通安全(通識) 線上課程名單:
說明 1. 稽核時若有需要,需請同仁出示通過認證時數證書(電子、紙本形式皆可)。
2. 同仁通過認證,請自行下載保存認證時數證書(電子、紙本形式皆可)。
3.時數證書上傳位置:https://forms.gle/KfGSxZJ59zNXPqo57 ,上傳檔案2025單位姓名.pdf例:2025系統王小明.pdf
1.資通安全專業課程訓練是否能以資通安全通識教育訓練時數相抵?
A:資通安全通識教育訓練與資通安全專業課程訓練性質及目的不同,爰資通安全專業課程訓練時數不可抵資通安全通識教育訓練時數。
2.資通安全通識教育訓練是否能以資通安全專業課程訓練時數相抵?
A:不可互相抵用時數。
3.一般使用者及主管定義為何?
A:一般使用者及主管:除包含機關組織編制表內人員外,尚包含得接觸或使用機關資通系統或服務之各類人員。
4.資訊人員定義為何?
A:資訊人員泛指機關資訊單位所屬人員或業務單位所屬人員並從事資通系統自行或委外設置、開發、採購、維運者。 (掛名系統承辦人或管理者、開發、
採購、維運者,包含委外廠商之專案與系統開發、客服等相關人員等)
5.資通安全專職人員定義為何?
A:資通安全專職人員:指應全職執行資通安全業務者。
1.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 (線上課程)==>閱讀課程時數1/2以上,通過測驗(60分及格),完成問卷,核發指定時數
2.臺大e大==>全數閱讀完課程,並通過正式測驗(80分及格),核發學習時數認證3小時
資通安全(專業、職能) 線上課程名單:
說明 1. 稽核時若有需要,需請同仁出示通過認證時數證書(電子、紙本形式皆可)。
2. 同仁通過認證,請自行下載保存認證時數證書(電子、紙本形式皆可)。
3.時數證書上傳位置:https://forms.gle/a7DhFRuFVovqdiJ79 ,上傳檔案2025單位姓名.pdf例:2025系統王小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