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保護】宣導

1、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50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3條之規定,教育人員、教保服務人員在執行職務,知悉有疑似家庭暴力或知悉兒童及少年有遭受傷害情形,應立即以紙本傳真或至社會安全網-關懷e起來網站通報( 網址https://ecare.mohw.gov.tw/),至遲不得逾24小時。

2、兒少保護案件包含:兒童遭受家庭暴力事件(含目睹)、遭受性侵害(含性剝削、猥褻)。

3、目睹兒少關心輔導參考資料

4、兒少保護通報及服務流程,如下附件

兒少保護通報及服務流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