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將戶口名簿影本(含詳細記事,戶籍地為本校學區且不得為寄居)與原校日常生活表現紀錄(含出缺席、獎懲)送至教務處備查
二、等候轉入小組電話通知
三、收到通知後,至原校辦理轉出
四、家長與學生一同至本校教務處辦理,請攜帶以下文件:
(1)轉學證明書
(2)日常生活表現紀錄
(3)學科成績單(可後附)
(4)2吋個人照片一張
(5)監護人身分證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