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學校執行計畫成效考核

第二部份:學校執行計畫成效考核

01.全縣說明會是否派相關承辦人員與會

說明會由本校教務組長參加,並能開會轉知各師是項計畫之內涵與精神。

佐證資料(01.公文 02.請假紀錄 03召開校內108年度教育優先區申請說明會 )

02.學校執行教育優先區計畫之人力組織與其間的運作情形。

成立工作小組,並能責任分工,合作無間。

佐證資料(01依照計畫進行組織分工 02工作進度表 03.108年度教育優先區計畫)

03.學校決定申請補助項目之程序是否經過校內人員充分充分討論,符合民主精神。

於教師晨會和各師討論申辦項目,並依條件申請。

佐證資料(01照片 02會議資料)

04.補助項目之執行是否依據審查意見及所定計畫確實辦理。

因108年度教育優先區計畫申請為107年至108年之2年度計畫,已於107年度修正計畫續辦。

佐證資料 (01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度教育優先區計畫補助項目經費需求審查現況)

05.各補助項目經費確實用於原來申請補助之對象。

(1)辦理合唱團社團,用於目標學生,比率為100%。

(2)成立射箭社團,用於目標學生,比率為100%。

佐證資料(01得獎記錄:合唱團射箭 02參加人數分析表 03上課影音 合唱團01 02射箭)

06.能夠提出相關配套措施(如配合款、民間社團及社會資源等)使優先區計劃之執行更加落實。

1.與山與田文教基金會合作發展跆拳道隊,與彩霞基金會合作發展合唱團,並於比賽中榮獲佳蹟。

2.扶輪社捐贈經費補助圖書及音樂設備經費。

3.利用FB社群發佈訊息並與家長溝通。

4.學校各項行政措施。

佐證資料(01跆拳道隊合唱團成績、02扶輪社申請計畫-閱讀教育藝文教育、03利用FB社群發佈訊息並與家長溝通-民中,合唱團,跆拳、04學校各項行政措施)

07.107年度補助項目經費至11月30日止執行率達80%以上。

經費核銷100%

佐證資料 01

08.106年度補助項目是否於計劃規定時程執行完畢,且經費執行率達90%以上。

經費核銷100%

佐證資料 01

09.公文、網路公告及公務填報處理之配合度及時效性。

能配合公文、公告執行。